尾
气
检
测 中 心 工 作 职 责
负责人:孙 群 办公电话: 4181538
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对在用机动车污染实施年检、抽检;依法对排气不达标车辆强制治理;对本市销售的机动车型核准登记;对本市范围内销售的机动车燃料所含有害物质进行监督性抽测;对生产机动车、在用发动机的排气污染物和排气净化装置进行监督性检测;对在用车车内污染物及汽车噪声进行监督性检查,并登记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