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指导思想
☉ 二、总体目标
☉ 三、存在问题
☉ ㈠、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
☉ ㈡、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明显不足
☉ ㈢、工业废水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四、主要任务
☉ ㈠、加大整治力度,实施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 ㈡、加强管网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入网工程
☉ ㈢、增加基建投入,实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㈣、提高防治水平,实施工业废水达标升级工程
☉ ㈤、依托循环经济,实施工业废水回用工程
☉ ㈥、采取坚决措施,实施湖泊综合整治工程
☉ ㈦、扩大监管范围,实施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 ㈧、做好做足水文章,实施碧水景观建设工程
☉ 五、保障措施
☉ ㈠、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
☉ ㈡、强化审批,转变观念,确保环保“三同时”
☉ ㈢、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 ㈣、加大科技含量、实施清洁生产
☉ ㈤、引进各种机制,加大环保投入
☉ ㈥、依托科技支撑,保证科学决策
☉ ㈦、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 附件一、“城考”指标解释
☉ 附件二、2003~2005年责任分解表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二○○三年八月
太原市改善水环境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03~2005)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构想,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实现2005年我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以实现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为目的,整治与建设并重,奋战三年,“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使我市的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推动我市率先发展,为建设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 总体目标
到2005年,我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汾河水库)必须得到有效保护,汾河上兰以及小店桥断面、晋阳湖、迎泽湖等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功能水体以及汾河公园、城西水系等景观水域水质符合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水资源开发利用科学合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应达到国家对环保重点城市的要求。
太原市改善水环境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各年度主要目标值如下表:
指标名称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达标率(%) |
60 |
70 |
80 |
城市水功能区(“城考”)水质达标率(%) |
85 |
90 |
95 |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0 |
80 |
90 |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40 |
60 |
80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50 |
55 |
60 |
城市污水回用率(%) |
10 |
20 |
30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率(%) |
100 |
100 |
100 |
说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对未排入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企业采用一级排放标准进行评价。
三、 存在问题
2000年“一控双达标”工作以来,太原市水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2002年,太原市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3%,地表水各功能水体中的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两项指标达标率均在80%以上。但是,由于水资源短缺和城市基础设施历史欠帐太多,太原市水环境问题仍很突出。
⑴、 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
按照“十五”期间“城考”要求,从万家寨水库引黄河水进入汾河水库作为太原市饮用水源后,汾河水库将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考核。但是,根据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历年来监测结果,汾河水库水质均在Ⅳ类或以上,不但达不到“城考”的要求,而且对太原市居民饮水安全将构成威胁。
同时,由于汾河上兰断面位于汾河水库下游,晋阳湖、迎泽湖等“城考”功能水体以及汾河公园、城西水系等景观水域均从汾河水库补水,汾河水库水质不达标,对晋阳湖、迎泽湖水质已造成直接影响。
⑵、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明显不足
随着近年来对工业废水治理力度的加大,尤其2000年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后,太原市工业企业外排污水水质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足一半,多数新建小区都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或间接进入汾河。根据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近年来监测结果,生活污水对汾河太原城区段水质的影响已明显超过了工业废水,氨氮、总氮等生活污水特征污染物已成为汾河小店桥断面主要污染物。
同时,汾河太原城区段下游晋源区、小店区、清徐县均为农业区(县)及太原市“菜篮子基地”,其农田灌溉用水主要来自汾河。2002年11月,汾河小店桥断面甚至因上游来水用于农灌而出现断流。大量农田采用污水灌溉,不仅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而且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⑶、 工业废水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①、 工业废水只是低水平的达标排放
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中,太原市大多数工业企业,尤其重点污水排放企业(指未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工业企业)均执行二级排放标准。根据《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对《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应用的解释”[晋环科字(99)146号],现应执行一级排放标准。
②、 重点企业外排污水仍有超标
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完成后,太原市各重点企业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大多做到达标排放,但是,由于企业环保管理和设施故障等原因,重点企业外排污水不能保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02年对太原市工业企业环保定量考核的监督监测结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厂、硫酸厂及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的外排污水均存在超标现象。
③、 民营企业外排污水不容忽视
太原市民营焦化、洗煤、造纸、炼铁、选矿等行业近年来发展较快,其污染强度较高,但环保工作相对滞后,污水处理技术不过关。古交市原平川(汾河支流,在汾河滩上桥、寨上水文站间汇入汾河)接纳了沿岸铁厂(5个)、焦化厂(2个)、选矿厂(5个)等民营企业外排污水,其中以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酚氰污水直排污染最重。根据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03年对该公司外排污水及原平川水质监测结果,该公司外排污水已对原平川水质造成严重污染,对汾河寨上水文站和上兰断面以及汾河二库水质也造成直接影响;三王退水渠(冶峪沟支流,汇入冶峪沟后在汾河小店桥上游汇入汾河)主要接纳晋源区造纸企业污水,根据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01年对该渠监测结果,其水量不足冶峪沟的四分之一,而等标污染负荷却占到近一半。
四、 主要任务
㈠、加大整治力度,实施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严格实施《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建立汾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进一步清理娄烦县直接或者间接排入汾河水库的工业污染源,逐步搬迁或关闭污染严重的排污口,并不得再新建向汾河水库直接或者间接排污的建设项目;彻底改造娄烦县城污水处理厂,确保达标运行;全面整治汾河水库及其上游7.4公里导流明渠河道以及沿岸环境,全部清理涧河娄烦县城段生活垃圾,并完成卫生填埋。同时,加大对汾河水库汾河干流、岚河和涧河来水的水质监管力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公报。必要时,加强与山西省引黄工程管理局及汾河水库上游地区——即忻州市和吕梁地区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山西省汾河流域环境监测网络的作用,力争实施跨地区的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水库水质不被污染。
㈡、加强管网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入网工程
根据城市水系和排水规划,进一步完善和改造城市排水管网和配套排水泵站,建设汾河公园东、西排污暗涵延伸工程(即汾河太原城区段河东、西地区入汾污水截流工程)及配套学府街、九院沙河等污水泵站,进一步完善河西北中部、学府街等地区污水入网工程,并同步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逐步使城市污水全部进入城市管网,坚决杜绝污水明渠排放。
㈢、增加基建投入,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为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回用水平,达到国家对环保重点城市要求,保护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重点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即尽快完善古交五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达产达效,利用太钢清洁生产项目日元贷款开工建设尖草坪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加紧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以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堰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回用水二期工程,着手筹备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同时,探索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回用办法,尝试将北郊污水处理厂出水补充到城西水系,为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出水作为汾河公园补充水积累污水回用经验,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㈣、提高防治水平,实施工业废水达标升级工程
根据《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对<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应用的解释》,实施工业废水达标升级工程,要求太原市所有工业企业,尤其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以及焦化、造纸等重点行业外排废水均应达到一级排放标准,以减轻污水外排对汾河的污染。
㈤、依托循环经济,实施工业废水回用工程
按照“就地集中,就地处理,就地回用”的原则,依托循环经济,积极推行中水回用和污水资源化工作,实施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太原第二热电厂、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焦化厂、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企业、行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回用工程,建成一批污水“零排放”企业及工业园区。
㈥、采取坚决措施,实施湖泊综合整治工程
根据《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依照我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对迎泽湖、晋阳湖等实施湖泊综合整治工程,坚决禁止违法开发建设行为,有计划、分步骤地关闭沿湖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污口,改善湖泊环境质量,确保湖泊水质达标。
㈦、扩大监管范围,实施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采用经济和行政手段,逐步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减少富营养化物质排放量。启动新建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尤其当小区污水不能进入城市管网时,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或中水回用设施。引导农民发展生态和有机农业,改变不良的施肥和病虫害防治方式,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农村人畜粪便等的管理,提高农村环保工作水平,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减轻面源污染。同时,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逐年改善汾河水库、汾河二库及其上游流域生态环境。
㈧、做好做足水文章,实施碧水景观建设工程
结合汾河公园获得“2002年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称号”奖,继续培植城市水资源特色,发展两大水旅游特色板块,即实施城西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及其输水工程,建设汾河环境建设(二期)工程,初步构建汾河生态走廊框架。同时,实施东、西干渠城区段清洁河道工程,完成城区九院沙河、南沙河、虎峪河、玉门沟、北沙河、北涧河等六条边山支沟综合整治,杜绝填占,实现截污,进行堤岸硬化及其周边绿化工程,建成市区绿色长廊。
五、 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
由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各部门、各重点企业继续签定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和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月检查、季考核,实施重奖重罚,对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给予重奖,对完成工作任务不好、不作为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给予重罚,并在评选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和劳模等荣誉称号时一票否决。
㈡、强化审批,转变观念,确保环保“三同时”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正式颁布和实施,加强对焦化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重点工程”和“首长工程”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制度,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逐步改变建设项目审批对污染治理方式的要求,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污染,谁付费”。工业废水采用“必要预处理→入网→城市污水厂”的处理模式,不能入网时,则必须就地集中,就地处理,就地回用;对生活污水,也必须采用“入网→城市污水厂”或中水回用等两种模式。同时,城市节水、供水以及排水主管部门应采取“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以及“先治污、后排水”等有效措施,切实促进污水治理工作。
㈢、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组织环保执法大检查,对限期治理工程屡限不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关停企业擅自复产等环境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强化监督监测,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企业和造纸企业月检、电镀企业和医疗机构年检制度,对连续两次不能达标排放或者污水处理设施因人为因素停运的单位应责令停产整顿,并黄牌警告。同时,在市环保局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有关情况,鼓励群众监督;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事迹,曝光违法、违规现象,加强新闻监督,确保工业废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㈣、加大科技含量、实施清洁生产
结合《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正式颁布和实施,鼓励清洁生产,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变末端治理为生产过程的治理,选择一批单位进行清洁生产审计和评估,进一步减低能耗,减少污染。同时,科学规范IS014000环境管理认证的现状监测,大力推进IS014000环境管理认证工作。
㈤、引进各种机制,加大环保投入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产业化的意见》精神,转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只能由政府投资、国有单位运管的观念,改革价格机制和管理体制,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参与投资经营,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体制。政府应放宽准入限制,并制定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鼓励外资和社会资本进入环保投资领域,把财政资金、信贷资金以及资本市场筹资结合起来,开辟多层次、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渠道,采取公有公营、公有私(民)营、私有私营及用户和社区自助模式(即市场化分散处理模式),筹集多方资金,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加快推进价格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能够在保本微利情况下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㈥、依托科技支撑,保证科学决策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大专院校的作用,加强水污染成因及其控制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和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加强对全市河流、湖泊和污染源水质的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保证。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保证。同时,建立健全环保科研和环保中介机构,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大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㈦、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有效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以提高环境意识为前提,以强化环保责任为重点,以开展警示教育为手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的,加强改善水环境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加强重大环境节日的宣教工作,鼓励市民参与环保实践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工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保家庭等创建活动,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开展实践活动。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二○○三年八月
附件一:“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解释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市区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量中,其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和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93)Ⅲ类的数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2、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市区地表水认证水体及断面和近岸海域认证点位监测结果按相应水体功能标准衡量,不同功能水域水质达标率的加权平均值。非沿海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是指各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平均值(由同一功能水体不同断面的水质达标率计算该功能水体的平均水质达标率;再由不同功能水体的达标率计算地表水或近岸海域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十五”期间,城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只考核下列四类功能水体:渔业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工业用水、景观娱乐用水。
序号 |
水体功能 |
监测项目 |
评价标准 |
监测断面(点位) |
1 |
渔业用水 |
pH、溶解氧、氨氮、石油类、生化需氧量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
晋阳湖西干渠补水区\湖中心区\电厂给水区 |
2 |
农田灌溉用水 |
pH、汞及化合物、镉及化合物、石油类、全盐量 |
GB5084—92 |
汾河小店桥 |
3 |
工业用水 |
pH、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 |
GB3838—2002Ⅳ类标准 |
汾河上兰 |
4 |
景观娱乐用水(非直接接触) |
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
GB3838—2002Ⅳ类标准 |
迎泽湖湖中心 |
景观娱乐用水(一般景观要求) |
pH、溶解氧、粪大肠菌群、高锰酸盐指数 |
GB3838—2002Ⅴ类标准 |
3、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地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经其所有排污口排到企业外部并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总量占外排工业废水总量的百分比。
4、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5、 污水回用率——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的污水量占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水量的百分比。
附件一 太原市改善水环境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责任分解表(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责任部门 |
协调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
工业废水防治 |
清理娄烦县直接或间接排入汾河水库的工业污染源,不得新建向汾河水库直接或间接排污的建设项目。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2003年12月 |
生活污水防治 |
完成娄烦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使娄烦县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
2003年12月 |
环境综合整治 |
进行汾河水库及其上游7.4公里导流明渠河道废弃物以及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同时,清理涧河娄烦县城段生活垃圾,完成卫生填埋。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
2003年12月 |
水质监督监测 |
监测汾河水库汾河干流、岚河和涧河来水水质,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公报。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
|
2 |
城市污水入网工程 |
东排污暗涵延伸工程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4年开工建设。 |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
2003年12月 |
西排污暗涵延伸工程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4年开工建设。 |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
2003年12月 |
河西北中部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 |
完善河西北中部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使河西北中部污水厂达产。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
2003年12月 |
城南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4年开工建设。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
2003年12月 |
3 |
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古交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
完善古交市五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使古交市城市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古交市人民政府 |
|
2003年12月 |
尖草坪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建设尖草坪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确保2004年竣工。 |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 |
|
2003年 8月 |
城南污水处理厂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4年开工建设。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
2003年12月 |
太化公司南堰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回用水二期工程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4年开工建设。 |
太原化工集团公司 |
|
2003年12月 |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完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处理现状及其排污去向调研,编制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规划 |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
|
2003年12月 |
4 |
废水达标升级工程 |
重点企业工业废水达标升级工程 |
公布工业废水达标升级企业的分步实施名单,第一批工业废水达标升级企业外排工业废水年内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相应行业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
各有关企业 |
|
2003年12月 |
嘉乐泉、炉峪口污水处理厂 |
确保闭路循环。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 |
|
2003年12月 |
造纸行业造纸废水处理工程 |
完善造纸废水处理设施,确保造纸废水达标排放。 |
各有关企业 |
|
2003年12月 |
5 |
工业废水回用工程 |
工业企业“零排放”工程 |
完成太原第二热电厂“零排放”工程。 |
太原第二热电厂 |
|
2003年12月 |
附件二: 太原市改善水环境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责任分解表(二)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责任部门 |
协调部门 |
完成时间 |
6 |
湖泊综合整治工程 |
晋阳湖综合整治工程 |
完成截污,定期补水,确保水质达标。 |
太原第一热电厂 |
晋源区人民政府
太原市水务局 |
2003年12月 |
迎泽湖综合治理工程 |
完成截污、清淤,定期补水,确保水质达标。 |
太原市园林局 |
|
2003年 4月 |
7 |
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
禁磷行动 |
开展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宣传等准备活动。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太原市经委
太原市商贸委
太原市工商局
太原市技术监督局 |
2003年 6月 |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
实现汾河水库及其上游流域退耕还林、还草。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
2003年12月 |
8 |
碧水景观建设工程 |
城西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完成城西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及其输水工程,确保水质达标。 |
太原市园林局 |
|
2003年 8月 |
汾河环境建设(二期)工程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4年开工建设。 |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
2003年12月 |
边山支沟整治工程 |
完成南沙河、北沙河等两条边山支沟两岸污水截流、整治工程。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
2003年 8月 |
清洁河道工程 |
进行东干渠上兰——小店段、西干渠上兰——晋阳湖段河道废弃物及其沿岸环境综合整治;排查污染源,杜绝污水排入。 |
尖草坪区人民政府
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万柏林区人民政府
迎泽区人民政府
晋源区人民政府
小店区人民政府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2003年12月 |
9 |
清洁生产审计制度 |
|
完成2003年度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计工作。 |
各有关企业 |
|
2003年12月 |
10 |
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污染源在线监测 |
完成西山煤电公司等8家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
各有关企业 |
|
2003年12月 |
完成晋龙造纸公司等8家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
各有关企业 |
|
2003年12月 |
工业企业监督监测 |
修订《太原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定量考核监督监测有关规定》(即“黄皮书”)(2001版)工业废水监测以及考核指标计算部分,对15家目标责任制考核企业月检。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
|
重点行业随机抽测 |
10家造纸企业月检。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
|
30家电镀企业年检。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
|
100家医疗机构年检。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
|
附件二: 太原市改善水环境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04年责任分解表(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责任部门 |
协调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
工业废水防治 |
关闭娄烦县直接或间接排入汾河水库的工业污染源,或责令闭路循环。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2004年12月 |
生活污水防治 |
确保娄烦县城污水厂全年达产、达效、达标并且稳定运行。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
|
环境综合整治 |
保持汾河水库及其上游导流明渠河道以及沿岸环境,保持涧河娄烦县城段河道以及沿岸环境。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
|
水质监督监测 |
监测汾河水库汾河干流、岚河和涧河来水水质,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公报。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
|
2 |
城市污水入网工程 |
东排污暗涵延伸工程 |
完成资金落实并最迟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 |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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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排污暗涵延伸工程 |
完成资金落实并最迟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 |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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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4年开工建设。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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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学府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
改造学府街排水管网,解决学府街排水管网雨季排水不畅问题。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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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6月 |
3 |
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尖草坪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完成尖草坪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并达产、达标。 |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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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城南污水处理厂 |
完成资金落实并开工建设。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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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太化公司南堰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回用水二期工程 |
完成资金落实并开工建设。 |
太原化工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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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河西北中部污水厂二期工程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5年开工建设。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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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5年开工建设。 |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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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完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处理现状及其排污去向调研,编制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规划 |
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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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4 |
废水达标升级工程 |
重点企业工业废水达标升级工程 |
第二批工业废水达标升级企业外排工业废水年内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相应行业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
各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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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焦化行业焦化废水处理工程 |
建设或者完善焦化废水处理设施,确保焦化废水达标排放。 |
各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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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5 |
工业废水回用工程 |
工业企业“零排放”工程 |
完成太原第一热电厂“零排放”工程。 |
太原第一热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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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造纸行业造纸废水回用工程 |
建设或者完善造纸废水回用设施,确保造纸废水回用。 |
各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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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附件二: 太原市改善水环境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04年责任分解表(二)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责任部门 |
协调部门 |
完成时间 |
6 |
湖泊综合整治工程 |
晋阳湖综合整治工程 |
定期补水,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
太原第一热电厂 |
晋源区人民政府
太原市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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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湖综合治理工程 |
定期补水,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
太原市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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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
禁磷行动 |
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太原市经委
太原市商贸委
太原市工商局
太原市技术监督局 |
2004年 6月 |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
实现汾河二库及其上游流域退耕还林。 |
娄烦县人民政府
古交市人民政府
尖草坪区人民政府
阳曲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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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8 |
碧水景观建设工程 |
汾河环境建设(二期)工程 |
完成资金落实并最迟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 |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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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山支沟整治工程 |
完成玉门沟、虎峪河等两条边山支沟两岸污水截流、整治工程。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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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清洁河道工程 |
保持东干渠上兰——小店段、西干渠上兰——晋阳湖段河道及沿岸环境整洁;确保无污水排入。 |
尖草坪区人民政府
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万柏林区人民政府
迎泽区人民政府
晋源区人民政府
小店区人民政府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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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清洁生产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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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04年度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计工作。 |
各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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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10 |
中水回用示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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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第一批示范企业建设中水回用示范工程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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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11 |
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 |
完成山医一院等10家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及余氯在线监测仪安装。 |
各有关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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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
工业企业监督监测工作 |
15家目标责任制考核企业月检。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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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随机抽测工作 |
10家造纸企业月检。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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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家电镀企业年检。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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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家医疗机构年检。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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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太原市改善水环境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责任分解表(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责任部门 |
协调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
工业废水防治 |
确保娄烦县直接或间接排入汾河水库工业污染源闭路循环。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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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防治 |
确保娄烦县城污水厂全年达产、达效、达标并且稳定运行。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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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 |
保持汾河水库及其上游导流明渠河道以及沿岸环境,保持涧河娄烦县城段河道以及沿岸环境。 |
娄烦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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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督监测 |
监测汾河水库汾河干流、岚河和涧河来水水质,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公报。 |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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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污水入网工程 |
东排污暗涵延伸工程 |
完成工程建设,并配套建设学府街污水泵站。 |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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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5月 |
西排污暗涵延伸工程 |
完成工程建设,并配套建设九院沙河污水泵站。 |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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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5月 |
城南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 |
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城南污水厂达产运行。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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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3 |
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城南污水处理厂 |
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并达产、达标运行。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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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太化公司南堰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回用水二期工程 |
完成太化公司南堰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回用水二期工程建设,并达产、达标运行。 |
太原化工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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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河西北中部污水厂二期工程 |
完成资金落实并开工建设。 |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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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完成资金落实并开工建设。 |
太原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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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工作,确保2006年开工建设。 |
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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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太原民营经济开发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完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处理现状及其排污去向调研,编制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规划 |
太原民营经济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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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4 |
废水达标升级工程 |
重点企业工业废水达标升级工程 |
第三批工业废水达标升级企业外排工业废水年内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相应行业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
各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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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5 |
工业废水回用工程 |
工业企业“零排放”工程 |
完成太原钢铁集团公司“零排放”工程。 |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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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完成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零排放”工程。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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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完成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零排放”工程。 |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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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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