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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四十条。及《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九条。
6、《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务院国发[1982]21号)
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1998]46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