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审批的项目,审批时限比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缩短三分之二,即在收到满足审批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个工作日、报告表10个工作日、登记表5个工作日内分别做出批复,能在当天办结的应在当天做出批复。
太原市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审批决定的审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委员会人员组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委员会由局长、各副局长、总工以及开发监督处、大气污染管理处、水污染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科技标准处、环境监理所、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担任。
审批和验收结果公示
建立实行重大项目审批和验收公示制度。除涉秘项目外,经过审批或验收合格的重大建设项目(按报告书管理的),每季在市环保局网站和其它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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